吴亮律师
在缔结正式婚姻关系以前购置的房屋,基本上将无法被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若房屋完全由其中一方在婚前独立承担所有费用并将其所有权记载在个人户头之下,则这部分资产往往被视作为单方面拥有的私人财产。然而若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此房产的贷款,或者对此房产实施了任何形式的共同投资与管理操作,那么对于这些共同履行的债务以及由此带来的价值增长,另一方便享有权利提出分割要求。✫✫✫✫✫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婚前买的房子一般不算是咱们俩的公共财物。要是这房子是谁在结婚前就把全部的钱都掏出来买了,而且户主还是他自己的话,那么我们基本上可以说这个房子就是他一个人的私人财产了。但是如果结婚后你我两个人一起还房贷或者给这个房子出过其他的钱,那我们就有权利分摊那个还房贷的钱和它增值的那一块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婚前买的房,不一定视作夫妻共有的财产。若房屋由其中一人名下全流程购买,那么便归为其个人财物;但假如夫妇俩在婚后对此房产有共同偿还贷款的销费,且还有相应的增值,那么另一位便可争取得到此部分银子的分配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婚前买的那套房子,基本上不算夫妻俩共有的。假如说这套房子是其中一位在婚前自己掏钱全款买了,并且还是挂在了他自己的名字下面的话,那这房子就可以被认为是他单独所有的那种财产。不过万一婚后你们两个人一起来还这个房子的贷款、或者其他那些费用之类的,那么对于你们一起还掉的那部分贷款和因为这个产生的增值部分,另一半也是有权利要求分一杯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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